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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压电器的正常工作条件 |
来源:中国仪器仪表大市场信息中心 时间:2008/7/24 浏览数:1378 【我要关闭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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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证低压电器的正常工作,动作性能满足设计要求,其各部材质不受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,低压电器使用必须满足其正常工作条件。
(1)使用场所的海拔高度:不超过2000m。因为电气设备的绝缘耐压水平是随海拔高度升高而降低的。超过2000m海拔使用的电器,应选用符合特殊要求的产品。
(2)周围空气温度:周围空气温度是指电器外的环境温度,包括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。其最高温度必须满足在运行中空气温度升高后,电器内部元件的温度不能超过其允许温度。电器使用环境空气最高温度,一般为+40℃;最低空气温度根据使用环境不同分为4种:①+50℃,适用于水冷电器;②-10℃,适用于电子式电器;③-25℃;④-40℃。低压电器选型时,应指明所需的最低温度级别。
(3)空气相对湿度:全年湿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温度为90%,同时该月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℃,并考虑到因温度变化允许在开关电器表面上凝露。
(4)对安装方位有规定的或动作性能受重力影响的电器,其安装倾斜度不大于5°。
(5)应安装于无显著摇动和冲击振动的场所。
(6)在无爆炸危险的介质中,且周围环境中无足以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与尘埃,特别是导电尘埃。
(7)在没有雨雪侵袭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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